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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時事|物理治療師法過三讀 「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做復健無需先看診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物理治療師法修法過三讀,「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3個月內討論。(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物理治療師法修正案,讓物理師擁有更多自主權服務亞健康族群。台灣物理治療師學會副秘書長劉維弘表示,雖然已先通過三讀,但附帶決議要求須在3個月內討論「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意涵,屆時會由衛福部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復健醫學會等共同討論。昔日法條將物理治療限縮於「疾病治療」,也讓亞健康族群遇到問題仍須先看復健科醫生才能持診斷證明找治療師協助,一來一往恐多耗費時間與費用,修法過後民眾若遇預防保健、運動防護、特殊教育與長期照顧等,即可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協助。
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3/24223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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